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记者8月28日从玲珑轮胎获悉,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完成沪市上市公司2019-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评价结果为A。
据了解,上交所每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评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维度包括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有效性、分行业信息披露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董事会秘书日常信息披露履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评价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在评价期内,玲珑轮胎根据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发布上市公司公告,并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投资者活动,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了公司重大经营事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传递到资本市场,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公司表示,本次玲珑轮胎的信息披露工作获得A级评价,是资本市场和监管机构对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运作的规范化、信息披露的高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的高度认可。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以优异的表现回馈资本市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这也有利于玲珑轮胎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对于公司未来的资本运作、市值管理等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