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底,内幕交易的罚单正在密集公布。
12月28日,北京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知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因内幕交易,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在参与全程参与项目投资并获悉内幕信息后,曾某与妻子张某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内大肆买入万达电影股票,最终被监管“盯上”。
然而,内幕信息并非“灵丹妙药”。在建仓期间,万达电影股价的确处于市场低位。在1年零4个月的漫长停牌期后,万达电影复牌大跌,此后股价长期不振,曾某二人也再难找到合适的出货时机,截至调查日账面亏损78.62万。
实际上,就近年来的内幕交易罚单来看,大多呈现“亏多盈少”的局面。在市场下行阶段,无论是专业的投资手段还是内幕消息的“助攻”,都难逃亏损,更将招致监管的处罚,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万达电影重组陷持久战
在2016-2019年,万达电影+万达影视的重大资产重组可算是一场持久战。
2015年1月22日,万达院线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国内资本市场院线第一股,并在2017年5月更名为万达电影。在上市之后,万达电影即开始了频繁的“买买买”,陆续收购多家影视文化公司,这其中也包括自家集团的兄弟公司在内。
在2016年,王健林曾在万达集团年会上称,“要逐渐退出房地产行业”。同年2月,万达电影因“拟筹划收购事项”而停牌,并在5月推出了震惊市场的重组计划,即万达电影以372.04亿元价格收购万达影视100%的股权。
在该项目中,共引入万达投资、泛海股权投资等27名交易方参与,其中包括北京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内。这一合伙企业正是联想控股旗下的知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参与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主体。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后,2016年8月初,万达电影发布公告称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包括“传奇影业收购完成时间较短、体量较大,且涉及中美两地电影制作业务,交易各方经审慎研究后认为,交易标的宜在内部整合基本完成后,公司再探讨与交易标的间的整合机会”。
2017年2月,万达影视与大连万达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青岛万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美国传奇影业公司从万达影视中剥离。同月,弘创投资等投资者与万达投资签署《出资转让协议书》,将在万达影视的部分出资转让给万达投资。3月20日,万达影视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减资。3月24日,万达影视与弘创投资等签订《股权回购协议》。4月1日,万达影视进行了定向减资。
在此次定向减资完成后,包括弘创投资在内的15名投资者共计持有万达影视30.28%的股权。而剥离美国传奇影业公司和部分投资者退出,正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
此后,万达电影再次重启收购万达影视的计划,并在2017年4-6月组织中介机构探讨方案、尽职调查。2017年7月4日,万达电影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拟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影视类资产收购;7月11日,万达电影公告称,其筹划的重大事项为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基于此,监管认为,万达电影2017年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100%股权事项属于“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7月4日。
投资总监洞悉内幕消息
公开信息显示,弘毅投资成立于2003年,是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专业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弘毅投资管理资金总规模超过800亿+,被投企业资产总价值2.9万亿。
与此同时,弘毅投资也是进入影视文化行业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之一,尚世影业、STX娱乐、万达影业、柠萌影业、优扬传媒等著名的影视企业背后均有其身影。
2017年6月,弘毅投资董事总经理崔志芳曾对媒体表示,弘毅在万达影业收购传奇影业的时间节点上投资,是希望在中国电影行业的领头企业进行海外扩张的国际化、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能够提供资本方的增值服务。
而此次内幕交易的主人公,正是弘毅投资时任投资总监曾某。作为弘创投资投资万达影视项目的团队成员之一(其他成员包括合伙人崔某芳、投资经理张某),曾某全程参与了弘创投资对万达影视项目的投资、减资等过程,属于“由于业务往来知悉或可能知悉该事项的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聊天记录显示,曾某曾于2017年3月15日与崔某芳就万达影视项目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3月23日与张某就万达影视项目进行了沟通。综上,监管认定,曾某不晚于2017年3月23日知悉内幕信息。
此外,据监管调查,曾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在内幕消息期间,2017年3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张某名下的国信证券账户共转入492万余元,累计买入8.27万股“万达电影”,成交金额465.71万元。
在张某账户建仓期间,万达电影股价的确处于低位,约在34-40元/股之间。然而,1年零4个月的漫长停牌期后,万达电影复牌大跌,连续收入四个跌停板。此后,万达电影股价长期不振,再未突破30元大关,曾某二人也再难找到合适的出货时机。截至调查日(2018年11月5日),张某账户所持的“万达电影”账面亏损78.62万。
在买入“万达电影”期间,张某的证券账户除新股申购外,其他证券交易均为卖出账户内已有股票。其交易“万达电影”具有突击转入大额资金、交易品种单一、交易金额明显放大、重仓买入等特征,被认定为系内幕交易。
交易亏损仍遭处罚
对于这起亏损且被认定为内幕交易的“投资”,曾某仍需面临监管的处罚。对其内幕交易行为,北京证监局给出10万元的罚款。
在申辩及听证过程中,曾某认为,万达影视剥离传奇影业是公开信息,并非本案内幕信息;且相关证据内容不能确认剥离传奇影业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部分投资者退出是重组必要前提更没有依据。
对此,北京证监局复核认为,剥离传奇影业及部分投资者退出,为万达影视的后续资产重组扫除了障碍,既是万达影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再次启动的起点,也是该项目成功的必要前提。该认定符合案涉重组事项的逻辑和进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外,曾某还表示,该案主导、操作证券账户均为张某所为,自己不是适格被处罚主体,且张某交易行为亦不符合内幕交易典型特征。北京证监局则指出,根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张某证券账户交易万达电影股票主要由曾某进行决策,张某进行具体下单操作,对曾某的意见未予采纳。
公开简历信息显示,曾某任弘毅投资PE投资部投资总监,在2010年加入弘毅投资,任职超过9年,主要负责文化传媒、体育、教育和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投资,在财务、投资、管理咨询、企业运营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今年5月,在巨人网络监事会换届中,股东弘毅创领提名曾某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彼时公告中曾表示,曾某“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距离此次行政处罚公布时间仅过去半年。
在申辩意见中,曾某曾提出,相关万达电影股票已经卖出,且存在亏损。实际上,就近年来的内幕交易罚单来看,大多呈现“亏多盈少”的局面。在市场下行阶段,无论是专业的投资手段还是内幕消息的“助攻”,都难逃亏损,更将招致监管的处罚,可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