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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互联网巨头千万贪腐大案,竟在这个地方!

中国基金报记者 许一陈

互联网大厂又现千万级贪腐大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字节跳动前“餐饮专家”高某峰,利用职务便利,受贿金额达1024.7万元。

令人唏嘘的是,高某峰一度还是受人瞩目的“餐饮界名人”,曾在北大推出了火爆一时的“康博斯鸡腿饭”。

字节跳动“餐饮专家”受贿上千万

本案的被告人高某峰,硕士研究生文化,也曾是餐饮界的知名人物。

公开报道显示,1981年出生的高某峰,在本科论文中探讨“中式快餐”要如何满足中国人对口味的挑剔,因思路超前受到北大后勤负责人的注意,并在之后受邀加入北大餐饮中心工作。到北大之后,高传峰做的第一件事是成立了康博斯中式快餐厅,并推出了著名的“康博斯鸡腿饭”。

2017年2月15日,高某峰入职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字节跳动),担任餐饮专家工作,全面负责公司餐饮供应商的引入、对接、日常监督、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

然而入职公司不到两个月,高某峰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4月11日至2020年5月21日间,被告人高某峰利用担任餐饮专家的便利,在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等地,向字节跳动餐饮供货商索取钱款。

具体来看,高某峰共向北京吾午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以及北京帮仁健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某,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024.7万元,为上述公司在资金结算、合同续签等环节谋取利益。

2020年6月15日,高某峰向公安机关投案。

2020年6月23日,字节跳动发出内部邮件,通报了2起以权谋私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显示,从2017年起,字节行政餐饮前负责人共计涉案1000余万元。

按月流水4%索取回扣

在粥店门口现金交易

高某峰作为食堂负责人,是如何索取千万钱款的?

一审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据高某峰供述,他在2017年2月15日通过应聘进入公司工作,在公司担任负责后勤的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公司员工的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2017年4、5月份时,高某峰约了当时负责公司餐饮的北京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和某公司负责人明某谈事情时,要求他们按照每个月总流水的4%给其回扣。

高某峰表示,从此之后,直到2020年5月,自己每个月分别从这两人手中,拿5万元到3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

而受贿地点,每次都是分别约好地方,并收取两人通过现金的形式给与的好处费。

其中,收受张某的贿赂款一般在海淀区蓝旗营某粥店门口,收受明某的贿赂款一般在海淀区某大厦东侧辅路边。

行贿人之一的张某表示,2017年4月,高某峰约其在海淀区某大厦下面的咖啡厅见面。高某峰称其负责某公司后勤方面的工作,并询问其公司发展空间及运营情况,暗示其公司能给其多少好处费。

张某称,开始自己说3%,之后高某峰又给自己打电话要4%,其同意后双方就开始合作了。之后其公司的服务费是月结的,其就按照每月4%的比例通过现金形式给高某峰好处费,前后大约给了四五百万元。

千万好处费购买理财和房产

二审获刑六年

高某峰供述,拿到现金后会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主要用于买理财和买房子付首付了,其中房产首付花了600余万元。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证人董某的证言显示,2019年底,字节跳动接到举报,称公司员工高某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两家餐饮供应商北京某公司及某公司给的现金和礼品。在公司找高某峰了解情况时,高某峰承认了收受两家公司好处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高某峰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

鉴于高某峰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家属协助其退赔大部分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2020年12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高某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二、向被告人高某峰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零二十四万七千元。

此后,高某峰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高某峰的亲属代为退缴人民币224.7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鉴于高某峰具有自首情节,其家属在一审期间协助其退赔大部分赃款,并于二审期间又代其退赔剩余赃款,目前全部赃款退缴在案,故可依法在一审量刑的基础上对其再予从轻处罚。

对于辩护人所提请求二审法院考虑上诉人的亲属在二审期间代为退缴剩余赃款之情节,对上诉人从轻处罚的意见,酌予采纳。

最终,二审改判高某峰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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