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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风口!860亿大白马突然涨停,所为何事?华为一个动作引爆涨停潮,万亿市场即将爆发?(附视频)

自动驾驶题材突然爆了!

今天,市值达860亿元的长安汽车突然封板,北汽蓝谷、路畅科技、华阳集团等无人驾驶概念集体涨停。一时间,一个新的超级风口来到了A股市场。那么,究竟是何缘故,引爆了这个沉寂已久的题材呢?华为的一个动作可能是主要原因。

据新华社消息,4月15日,配备华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北汽新能源极狐阿尔法S的HI版车型,在上海进行公开试乘,这也是华为自动驾驶技术全球首次公开试乘。据了解,现场测试车辆的行驶情况较为平稳,在红绿灯启停、无保护左转、避让路口车辆、礼让行人、变道等情形下均能实现城区通勤无干预自动驾驶。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说:“研发团队告诉我,华为自动驾驶能够在市区做到1000公里无干预的自动驾驶。”

据东吴证券测算,2020年自动驾驶市场规模为844亿元,2025年将达到2250亿元。这个数字仅针对国内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市场而言,更不必说“钱”景更为广阔的L4级以上自动驾驶领域所创造的产值将以万亿为单位。这个市场是否真的爆发了?

自动驾驶涨停潮

今天A股市场整体还不错,量能放大了300多亿元,上涨个股达到3397只。而这其中最耀眼的明星是自动驾驶。早盘,长安汽车突然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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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板块开始启动。截至收盘,无人(自动)驾驶板块出现八股涨停,多股涨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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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配备华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北汽新能源极狐阿尔法S的HI版车型,在上海进行公开试乘,这也是华为自动驾驶技术全球首次公开试乘。据了解,现场测试车辆的行驶情况较为平稳,在红绿灯启停、无保护左转、避让路口车辆、礼让行人、变道等情形下均能实现城区通勤无干预自动驾驶。视频显示,在自动驾驶期间,车辆在穿过行人、电动车及汽车来回穿行的拥挤马路期间,车辆的自动驾驶状态表现得十分科技智能。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说:“研发团队告诉我,华为自动驾驶能够在市区做到1000公里无干预的自动驾驶。”

长安汽车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2019年1月15日,“长安―华为联合创新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这是2018年7月,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的阶段性重大成果落地。双方将在智能化领域,就L4级自动驾驶、5G车联网、C-V2X等10余项前瞻技术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在新能源领域,共同打造国际一流、中国领先的智能电动汽车平台,共同打造全新的用车生态;2018年8月23日,长安汽车与百度就自动驾驶、车联网等方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是继2016年双方达成“智慧汽车”战略合作、2017年长安汽车加入阿波罗计划后,双方在智能化出行领域的再次深度聚焦合作。

万亿市场即将开启?

据东吴证券测算,2020年自动驾驶市场规模为844亿元,2025年将达到2250亿元。这个数字仅针对国内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市场而言,更不必说“钱”景更为广阔的L4级以上自动驾驶领域所创造的产值将以万亿为单位。

据中金公司测算,高级别自动驾驶潜在市场规模也将达万亿元级。自动驾驶货车商业模式清晰,有望超预期落地:L3级即可落地盈利,投资回收期仅为2年,有望带来6%以上的毛利率净增;无人驾驶出租车将在2025年前后达到成本拐点:出行服务公司采用自动驾驶系统的总成本将持续降低,国内Robotaxi落地进程和乘坐体验不断超出市场预期;AVP可率先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在城市场景的落地:预计中国2024年L3/L4级自主泊车系统新车装配率达到9%以上,并可通过后装具备自主泊车能力,同时记忆式泊车将加速AVP落地;无人末端配送有望快速落地封闭小区、企业园区等场景,带来成本和效率的优化:无人配送车不存在上路牌照问题、硬件成本低、无需安全员,预计规模量产后整车成本可降至15万元以下;矿区自动驾驶是需求刚性、高确定性的落地场景:矿用机械无人化改装和矿区无人开采运输潜在市场巨大,中国厂商具备本土优势。

那么,这个万亿市场是否即将开启?

其实,从事件驱动的角度来看,还不止华为。4月初,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研发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功能的产品提供了指引。

中金公司认为,高级别自动驾驶落地进程有望超出市场预期。在自动驾驶方案、算法、计算芯片、核心传感器、高精度地图等技术进步的红利下,高级别自动驾驶商业化进程迎来提速,有望在以下场景超预期落地:

1)高速公路商用车:双驾→单驾,L3级Robotruck前装量产落地在即;

2)城市出行乘用车:限定区域Robotaxi商业化试点运营加速;

3)细分赛道:在AVP自主代客泊车、“最后一公里”配送、矿区等半封闭、高确定性的场景,高级别自动驾驶亦正快速落地。

立法也拉开了序幕

据金杜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显示,2021年1月11日,美国交通运输部发布《自动驾驶汽车综合计划》,该计划是《自动驾驶4.0–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领导地位》的扩展,进一步明确了美国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方向。

2021年2月8日,德国发布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法和强制保险法–自动驾驶法案》的草案 (“德国新草案”)。《德国新草案》拟为自动驾驶汽车的使用建立法律确定性并给投资于这一科技领域的公司以信心。德国交通部长预计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将于2022年在德国上路。

在中国,2021年3月24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公安部建议稿”)。《公安部建议稿》明确了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和通行的相关要求,以及违法和事故责任分担规定。这是中国第一次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基础法律层面对自动驾驶汽车提出具体立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此外,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征求意见稿”)。《深圳征求意见稿》对自动驾驶汽车从道路测试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可以看出,深圳正尝试成为中国第一个实现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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