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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硬科技”标准明确,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类限制上市,拒绝房地产、金融投资企业

(原标题:重磅!科创板“硬科技”标准明确,新增研发人员指标,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类限制上市,拒绝房地产、金融投资企业)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证监会将对科创板企业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处理,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将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对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将禁止在科创板上市。

聚焦支持“硬科技”

“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是科创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科创板制度的首要标准”。李维友表示,在于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一个首要标准。

2020年3月,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审核经验、注册实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出台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明确了“3+5”的评价指标体系。这套评价指标着重从研发投入、发明专利、收入增长等3个方面,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5种情形,来综合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

李维友表示,从近一年来制度运行效果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标准、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聚集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科创板上市公司已经超过250家,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的一批高科技企业先后登陆科创板,其中还包括18家未盈利企业、3家红筹企业,2家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2019年年报显示,科创板企业的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为12%,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17亿元,平均发明专利75项,均显著高于其他市场板块。

李维友说,但是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当中,也出现了少数企业缺乏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为了更准确地评价、衡量“硬科技”的特征,需要结合科技创新和注册制改革的实践,对《指引》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此次《指引》修改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新增一指标 “3+5”变“4+5”

《指引》是科创板一项重要的制度调整,既涉及对《指引》作出修改完善,也涉及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则的修改。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将科创板“3+5”的评价体系完善为“4+5”意在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丰富科创属性的判断维度,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

二是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对不同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包括: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系统、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对于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禁止在科创板上市。

三是在科技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此修订意在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作出综合判断。科创板“硬科技”评价将将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夸大科技技术标准和科创技术水准、行业分类不准确的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证监会也将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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