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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投资者索赔案集中开庭 诉讼时效剩最后一个半月

近日,ST庞大(601258)投资者索赔系列案有了新进展。

“2021年5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约251名投资者诉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5月18日,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2018年7月5日,ST庞大公告涉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被处以行政处罚,由此引发投资者索赔。

“自证监会上述罚单落地起,陆续有ST庞大股票投资者向石家庄中院起诉索赔。”臧小丽律师介绍说,2019年5月,有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ST庞大破产重整,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后投资者索赔案件也被移送到唐山中院。

2019年12月29日,唐山中院裁定确认ST庞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唐山中院组织调解了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有部分投资者成功获赔。

“2021年3月份,我们重新向石家庄中院提交了新一批庞大集团投资者索赔案的起诉资料。这批案件被安排在本次5月17日的庭审中。”臧小丽律师表示,ST庞大认可原告方确定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这三个重要日期,但是认为庞大集团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不具备重大性,投资者的损失系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及非系统风等风险所致。法庭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质证、辩论,目前尚未出判决结果。

结合本次庭审情况,以及被告的答辩、双方的举证情况,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投资者是:自2015年3月4日至2017年5月2日期间买入庞大集团股票601258,并且在2017年5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可索赔范围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臧小丽律师介绍,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需要符合诉讼时效的要求,这类案件的时效期为三年,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行政处罚文件公告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即便符合索赔条件,也可能会丧失胜诉。

具体到庞大集团案,投资者的提起索赔的诉讼时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4日。目前,离时效截止日期还剩最后一个半月,未参加者可抓紧准备,以免错过索赔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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