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9日消息,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绿色经济、高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有机统一,走出一条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
批复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批复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和指导,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改委、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进展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专家指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一是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体系;二是打造创新经济新高地。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高端服务、文旅休闲、绿色生态农业等主导产业,形成具有高显示度和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