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总经理徐明在出席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时表示,全国股转公司已制定了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整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将夯实监管体系,发挥好主办券商和科技监管的作用,完善现场检查机制和风险监测处置机制,把好公司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开展“夯实财务规范基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专项行动和“落实治理新规,提升治理水平”专项行动。
徐明表示,挂牌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一是挂牌公司质量关系到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新三板在资本市场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担着上通交易所市场、下联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功能,而挂牌公司质量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的根本保障,没有高质量的挂牌公司就没有功能互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二是挂牌公司质量关系到市场成色和发展走势。股票市场在短期会受到外部干扰的影响,但长期来看决定市场走势的,还是企业的基本面和内在价值。挂牌企业内在价值的高低,关键在于挂牌公司经营业绩。三是挂牌公司质量关系到投资者利益保护。股票是交易场所提供的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产品,背后是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经营的认可和信心。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保护。四是挂牌公司质量关系到中小企业融资。挂牌公司是中小企业的优秀代表,其质量好坏直接决定能否获得资本市场支持,进而影响中小企业整体的融资发展环境。五是挂牌公司质量关系到市场功能发挥。挂牌公司质量决定了市场的整体运行质量,只有聚集一批投资者“信得过”的高质量企业,才能持续引入增量资金的“源头活水”,形成良好的投融资生态。
徐明介绍,挂牌公司质量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但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质量。生产经营是公司成立的目的。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要生产经营、创造价值,这是公司运营的根基。高质量的挂牌公司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交易和估值定价功能,实现经营业绩的不断提升。
二是公司治理质量。公司治理是区分现代化公司和非现代化公司的重要标志。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涉及面广、涉众性强,是现代化公司。高质量的挂牌公司要健全“三会一层”的治理架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规范履职,为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保障。
三是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区别的明显标准。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公众公司,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均要通过信息披露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做出投资决策。高质量的挂牌公司就是要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徐明表示,在三者关系中,生产经营是挂牌公司运营的根基,信息披露是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存在的前提,公司治理是挂牌公司的指挥中心。没有好的公司治理,公司无法正常地生产经营,也不能很好地进行信息披露。
徐明指出,近年来,新三板在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和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昨天,全国股转公司专门举办了提高挂牌公司财务规范性研讨倡议活动,促使挂牌公司提高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了与行政监管的有机衔接,及时报告重点审查公司和违法违规线索,2015年以来有25家挂牌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290家挂牌公司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加强信息披露文件审查,2018年年报审查过程中,累计问询2003次、公开问询453次;强化自律监管,今年以来合计对985家挂牌公司采取493次自律监管措施、720次纪律处分。优化强制摘牌流程,累计对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545家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促进市场出清。推进纵向分层次、横向分行业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建设。
二是压实主办券商责任。全国股转公司通过建立市场化的评价约束机制,压实主办券商责任,促使主办券商审慎执业归位尽责。今年以来,主办券商审查督导企业信息披露文件43万份,报告风险及违规线索2358次。在增量方面,主办券商遴选推荐优质企业得到加强,今年新增挂牌公司平均营收和净利润增速分别较2018年新增公司高11个百分点、7个百分点。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监管效能。为应对海量市场的监管需求,新三板开发了信息披露智能监管系统(简称“利器系统”),初步实现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挂牌公司进行风险画像,探索科技监管和人工审查相结合,对挂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全面“扫描”,对重点公司集中“问诊”,加大了监管力度,提升了监管效能。
徐明表示,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挂牌公司质量日趋改善。在生产经营方面,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创新层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同比分别增长7.8%和5.3%。在信息披露方面,2017年和2018年年报按期披露率达94%,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占比均在95%以上。在公司治理方面,70%的公司完善了各项公司治理制度,97%的公司设置了董秘。当然,挂牌公司多数为中小企业,公司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部分挂牌公司财务基础薄弱、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公司治理不健全,少数企业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同时也有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徐明指出,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是全国股转公司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全国股转公司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注重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挂牌公司质量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此过程中要着眼当前,兼顾长远。对于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领域的常见多发问题,及时出台相应解决措施,同时深挖问题根源,优化新三板市场基础性制度。
二是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规范是挂牌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以牺牲规范为代价的发展,通常潜伏较大的风险。要督促挂牌公司敬畏法治,守法经营,合规经营,建立内控健全、治理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是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一方面加强挂牌公司监管,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挂牌公司,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优化市场环境,为挂牌公司提供良好的发展生态。
四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要实现高质量的公司治理,需对挂牌公司相关参与主体权利义务、经济利益进行大致对等和适当的安排。实践中,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内部经理人是有可能滥用权利的一方,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往往被侵犯,中小投资者需要更多的保护。
目前,全国股转公司已制定了提高挂牌公司质量整体方案和专项工作方案,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夯实“一体”。就是夯实监管体系。强化案件线索移送,加强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分层分类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丰富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研究制定特殊类型企业的专项披露要求,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制定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配套独立董事、差异化表决权、公司章程等专项指引,引入网络投票、累积投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和独立董事制度,规范并引导挂牌公司治理行为。
二是强化“两翼”。发挥好主办券商和科技监管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前审查职责,丰富并细化持续督导方式;优化信披智能监管系统,引入外部数据源,提升财务舞弊识别、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三是完善两个机制。即现场检查机制和风险监测处置机制。完善对挂牌公司和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机制,健全检查流程、内外协作、后续处理等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日常信披审查、风险画像功能和舆情监测,建立以持续经营能力为核心的风险识别和处置机制,对挂牌公司风险点早预判、早识别。
四是把好两个关口。即把好公司质量的“入口关”和“出口关”。一方面,调整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鼓励优质企业挂牌同时发行、挂牌直接进创新层,使新增挂牌公司质量明显提高;另一方面,优化摘牌退出机制,对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的公司及时予以摘牌出清。
五是开展两个专项行动。分别是“夯实财务规范基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专项行动和“落实治理新规,提升治理水平”专项行动。针对部分挂牌公司会计处理不规范等常见多发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提高财务规范水平。针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权利行使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