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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10亿人的大事!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上线在即,离婚后买房将受限?

新版信用报告即将上线,对你究竟有何影响?

券商中国记者核实到,央行征信中心第二代个人征信系统暂定于1月20日上线,具体确定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对个人来说,二代征信系统所展示的个人信用信息将更加具体,但由于升级前后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和数据种类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实际上,2019年4月,央行就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征信系统建设相关情况作出解答,随着二代征信系统上线时间的日益临近,市场关于新版信用报告的一些误读再次出现,尤其对于离婚后买房是否享受首套贷款认定关注最多。券商中国记者在此梳理新版信用报告的热点问题,还原事情真相。

要点一:对个人经济生活影响不大

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正式上线,信用报告已成为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截至2019年4月底,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已采集9.9亿自然人、2591.8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分别接入机构3564家和3465家,年度查询量分别达到17.6亿次和1.1亿次。

从纳入数据情况看,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近日表示,截至2019年11月底,个人征信系统接入各类放贷机构共3693家,已经基本实现对个人金融信用信息的广覆盖。

王晓蕾表示,当前,我国征信系统依法合规采集的反映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信息,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个人信贷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信息。

二是“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这类信息可以帮助缺少信贷记录的个人建立信用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央行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并最先从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开始探索,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采集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实际操作中,必须先征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也就不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呈现这部分信息。

王晓蕾曾表示,信用报告采集公用服务缴费信息时会遵循两方面原则:一是公用信息采集之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采集负面信息必须告知个人;二是如果本人对信息持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央行会与数据源单位协商,如果确有误会立即纠正。

三是公共信息,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

总体看,征信系统运行十多年,信用报告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已基本稳定。新版信用报告的改进,主要在优化界面展示、提升可读性方面做了调整。仅就本次升级而言,由于升级前后向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和数据种类没有大的变化,因此,对个人经济生活的影响不会发生太大变化。

不过,即将上线的新版信用报告与目前的信用报告版本相比,还是增加了一些信息,如:个人基本信息中增加了国籍等信息,信贷信息中增加了共同借款、个人为法人担保、法人为个人担保等信息。

此外,在还款记录的展示方面,新版记录也有更新完善。新版个人信用报告设计展示“5年还款记录”(包括还款状态、逾期金额),现行个人信用报告也展示了5年的还款记录,只是展示方式略有差异,具体体现在延长了个人正常还款信息的记录时间。

现有的信用报告中,对于个人不良借贷记录等负面信息的保存期限是5年,对即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期限后从信用报告中删除;对于个人正常还款记录等正面信息的保存期限则是2年。相比之下,新版信用报告中,对于上述负面和正面还款信息的保存期限统一调整为5年,也就是延长了个人正常还款记录的保存期限,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展示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帮助公众积累信用财富,促进获得融资。

要点二:婚姻状况内容来自个人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

近日,有市场传闻称,新版信用报告上线后,因新增了“共同借款”信息,离婚后即便是非主贷人,买房时也无法再享受首套房贷认定资格。实际上,这一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究竟何为共同借款?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所谓“共同借款”是指一笔贷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借款。根据国际征信实践,共同借款信息会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金融机构在评估借款人信用风险时会把共同借款信息考虑在内。征信中心积极探索在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本着“尊重事实”原则,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实反映借款人负债情况。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现有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虽没有直接显示“共同借款”信息,但金融机构可以间接查询到。如信用报告中会显示婚姻状况,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借款人的本人信用状况及其婚姻状况中显示的配偶相关信息,来自行判断共同借款情况。相比之下,新版信用报告只是将共同借款情况以更直接的方式明确展示出来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新版信用报告中增加“共同借款”信息采集内容,但信息采集的前提是基于“尊重事实”的原则。而何为“事实”,就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合同上借款人是A的名字,则这笔借贷信息会反映在A的信用报告中;如果合同借款人是A和B的名字,则这笔借贷信息不仅会反映在A的信用报告中,也会反映在B的信用报告中。

同时,婚姻状况变更后对共同借款的影响,更多需要个人主动到借贷银行更新信息,银行会将最新信息反馈给征信系统,这样可以确保信用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另据新京报报道,新版信用信息更新也将更及时,各机构需要在采集时点T+1向征信中心报送数据,以前可能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才能更新征信数据。

要点三:个人有权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并记载

个人征信报告每年有两次免费查询的机会,公众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全国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查询点,及部分金融机构网点、部分地区政务大厅进行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王晓蕾建议公众一年查询两次,一方面,能发现本人信用信息是否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发现错误信息后能够及时纠正。

一旦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异议,可以向征信中心或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更正。征信中心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有一项权利不应忽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也就是说,个人拥有在信用报告中对不良信息进行说明的权利,以便金融机构查询时作为参考。

此外,尽管个人可以对自己的信用报告自由查询,但每次查询都会记录在报告中,一些金融机构会将信用报告的查询次数作为贷款、信用卡等申请时的信用风险分析依据。个人若在申请贷款前短期内过于频繁查询,金融机构可能会谨慎放贷。因此,个人也要注意控制查询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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