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赵中昊)1月13日,湖南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郭丽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经查,方正证券未对分析师郭丽丽在微信群发布的某上市公司研究报告进行合规审查,也未根据公司制度由合规质控人员对所发布研究报告的微信群进行监督,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郭丽丽作为公司证券分析师,未将该研究报告提交公司进行合规审查,也未根据公司制度提请公司合规质控人员对微信群进行监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郭丽丽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郭丽丽需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0点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湖南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同日,湖南证监局还发布了《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