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湖北制定商业车险保障期限适当延长细则

证券时报记者 潘玉蓉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湖北省车辆全部禁驶,车主无法出行,保险费该怎么算?银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提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倡议财险公司将车主的保险期适当延长。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日前,中保协已经将相关文件下发至湖北省以及各地车险经营公司,要求全力配合当地做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保障期限的延长工作。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当地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细则。

制定车险保障期间延长细则

近日,各车险经营公司、各省保险行业协会接到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车险经营公司要切实加强对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的支持力度,全力配合当地做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保单保障期限的延长工作。

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要在当地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湖北省各地政府政策,对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保单制定保障期限延长的实施细则,协调各保险公司通过客服热线、公司官网等渠道做好消费者告知服务。

湖北省车险保单期限将延长到何时,还取决于疫情进展。目前看,湖北“禁车令”仍在继续。2月16日,湖北省政府发布了“硬核”十五条,严格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这份《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中再次强调,强化车辆通行管控。湖北省全面加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域内交通管控,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出租车停驶期间保险合同中止

中保协在通知中表示,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出租车等营业性机动车提出停驶顺延需求的, 各车险经营公司可以对“交强险暂时取消最短1个月”及办理次数限制,商业车险可参照交强险停驶相关办法自行制定,直至各地疫情防控结束。

根据《停驶机动车交强险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中保协发 2009〔68〕 号)》规定,“停驶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1次保险期间顺延,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中保协要求,各车险经营公司要做好停驶期间的风险提示,停驶期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各省保险行业协会可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和监管部门要求,明确停驶车辆范围和停驶期限,确定具体实施细则,与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接并协调当地车险经营公司予以落实。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