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过去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建设以及市场化改革是针对常规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危机的,对新冠肺炎疫情这种特殊情况,没有太多的思想和研究方面的准备,因而传导机制还不够有效,执行机制还有所欠缺,因此需要在多方面加强研究。”周小川称。
周小川强调,当前需要更加“接地气”的金融服务,需要接触到基层实体经济的政策落实和执行机制。应当让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业更多对接财政政策,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问题,除了总需求、供应链等,还包含较多需要救助的功能。
同时,周小川表示,金融机构在支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要研究是否会产生金融资产质量、金融市场效率等方面的问题,是否会导致新的金融市场混乱和金融危机。在应急情况下,一是要把目标、原则、政策尺度设计得更明确清晰、尽可能详尽、能分解也能进行检查监督;二是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完善风险承担机制,特别是最终损失的承担机制。对于最终损失要有鉴别,也要明确承担,包括明确兜底政策。如此就能使现有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在抗击疫情中有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