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公司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经自查发现,并与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核实确认,在2019年度期间,发生金花投资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0年4月30日,尚有1.7亿元未归还。4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应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期限,督促资金占用方在1个月内将资金归还上市公司并解决存单质押,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金花投资正在和股权受让意向方积极协商,通过转让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因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设置质押,同时被质押权人冻结、拍卖,上述股份转让程序相对复杂,截至目前,尚未签署有关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占用资金,存单质押尚未解除,可能存在2020年5月30日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不能解决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