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徐金忠)近日,上海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的全市企业国有股权,由市财政局代市政府集中持有,委托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划转企业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各区不再各自设立承接主体。
方案明确,按照“分类实施、分级组织、逐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第一步,市、区两级分别完成本市国有企业资产全面核查工作、确定本市应划转国有股权的范围和名单。按照产权清晰、无历史遗留问题的国有企业先划,产权关系尚未理顺或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特殊情况存在的国有企业后划,形成分批次拟划转国有企业名单。今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国有企业的股权划转工作,并总结划转经验,向市政府汇报股权划转工作的开展情况。第二步,今年底前,完成其余几批国有企业股权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