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间,在港上市的江西银行披露公告称,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该行拟申请开展不超过39亿元的转股协议存款业务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全额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这也是首家披露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的上市银行。
据了解,转股协议存款是一种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创新资本工具,它是将可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以存款形式注入目标银行,补充目标银行资本,同时转股协议存款认购主体与目标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在满足转股条件时转为普通股,或者在转股协议存款到期或可赎回后由目标银行还本付息。而除了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外,转股协议存款还有助于稳定目标银行的长期和核心负债。
江西银行公告显示,该行拟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的定向发行对象为省财政厅或其指定机构,转股前存款利率与对应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利率适配,每半年付息一次。
按转股协议存款分批到期要求,该行分批次设定存款期限。其中,6年期8亿元、7年期8亿元、8年期8亿元、9年期8亿元、10年期7亿元。
根据协议,转股协议存款转为该行普通股股份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二是省财政厅同意转股;三是所转普通股的类别、数量及转股后该行股权结构均需满足港交所对于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否则须由独立第三方全部或部分持股或终止转股。